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部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,日前结合日本的实际情况,对在日中国公民以及外籍华人申办护照、公证认证和签证的有关规定、所需的部分材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简化。
据使馆人员介绍,使馆人员在工作中,经常遇到有些国人或华人来申办护照及公证时,未按规定携带登录证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或户籍誊本等,需要回居住处去办,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。碰上本人常住东京而户籍登记处却在山梨县等情况时,更是相当不便。
领事部为方便当事人办事,决定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,取消登录证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,当事人只提供外国人登录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可;办理护照延期手续时也可委托他人代办;外籍华人及家属申办探亲签证时也不再需要提交户籍誊本等等。对于驻华人员的家属等在申办去华探亲签证时,也不再要求提供邀请函,只要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即可。
据悉,大使馆还将不断改善办证大厅的软硬件设施,为来馆办证人员提供较好的环境。